《聖經》中的城市宣教
莊祖鯤 美國麻州波士頓真理堂牧師 |
自十八世紀西方國家興起工業革命後,兩百年以來,世界各國都逐漸由農業社會轉向工業社會,都市化現象也就如影隨形地產生了,因此二十一世紀的宣教不能忽略城市宣教的重要性。然而在討論城市宣教的方法與策略時,我們除了從歷史、社會、經濟、政治等角度探索外,更應先從《聖經》角度思考、研究,從而歸納出一些更合乎《聖經》原則的模式。
《創世記》四章十七節提及該隱建了一座城,事實上這「城」只能算是村莊,因為只有他與他的家人同住,故按照現代的定義,《聖經》中的第一個城市乃是巴別塔的城,也就是以後的巴比倫,因此巴比倫成了「罪惡之城」的代表。不僅如此,所多瑪、羅馬,甚至猶大國滅亡前的耶路撒冷,都曾被描繪為罪惡滿盈的城市。所以,似乎從《聖經》角度看,城市是基督徒應該避之惟恐不及的罪惡深淵。
然而,《聖經》也呈現另一幅關於城市的圖畫──「聖城」耶路撒冷。這聖城是神的約櫃所在之地,是以色列人每年朝聖的目的地,也是那些被擄到外邦的忠心「餘民」日夜渴望之處。將來的天堂乃是神為眾聖徒預備的「一座城」(參來十一16),就是「天上的新耶路撒冷」。
公元五世紀的奧古斯丁(Augustinus)在羅馬城被蠻族攻陷時,曾寫下他的不朽名著《上帝之城》(De Civitate Dei)。他正確地指出,地上任何城市(包括當時的羅馬)都混雜著「巴比倫的居民」與「耶路撒冷的聖徒」,所以每個城市都是黑暗與光明兩種勢力的戰場。
《舊約》中的城市宣教──約拿在尼尼微
論到宣教,我們應注意《舊約》與《新約》的宣教呈現截然不同的兩幅圖畫。基本上《舊約》是隱喻的,《新約》是明示的;《舊約》的宣教是「向心式」的,《新約》的宣教是「離心式」的。因此,在《舊約》中很少看見主動出擊式的宣教行動,而先知約拿奉差到亞述國首都尼尼微就是其中一個少數的特例。《約拿書》提供一些有關城市宣教而且非常重要的信息:
一.雖然尼尼微作為殘暴的亞述國首都,乃是罪惡之都,可是神並未放棄尼尼微,因為神仍顧念城中十二萬還不能分辨左、右手的兒童(參拿四11)。
二.約拿不是宣教士的典範,反而是最壞的榜樣。他被以色列民族主義的熱情蒙蔽了心眼,使他拒絕神的呼召,也不能體貼神的愛心。今天在臺灣及海外,也有華人教會因為過分強調「臺灣意識」而拒絕參與、支持中國大陸的宣教事工,這些都需要引以為戒。
三.尼尼微的得救並不是約拿的功勞,而是神的恩典與大能。因此當我們面對城市那廣大的需要而感到灰心時,便要思想:如果神可以用約拿這種人為器皿成就大事,不管我們多麼卑微、軟弱,神也能藉著我們作大事。
《新約》中的城市宣教──保羅的宣教策略
短短二、三十年間,保羅在羅馬帝國版圖內的地中海沿岸建立了許多堅固的教會,他有甚麼策略值得我們學習?
一.保羅傾盡全力推動城市宣教事工。從《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中,我們可看見保羅花最多時間和精力在大都市,很少花時間在鄉村。對他而言,只要大城市的教會建好了,就好像完成任務似的。這是他的宣教策略,而且證明極為成功。
二.保羅強調團隊事奉原則。因為都市的需要很大,保羅盡可能以團隊方式事奉,所以他極為重視新同工的培育,常常帶領他們出入,並差派他們牧養一些需要牧者的教會。
三.建立教會。保羅從不認為基督徒可以離群索居,作「孤魂野鬼」式的信徒。因此保羅巡迴宣教時,盡可能在大城市待久一點,為的就是要教導信徒,以便建立穩固、成熟的地方教會(參弗四11~16)。
四.文化認同的原則。保羅宣教時對真理絕不妥協,但在文化方面,他卻持守極具彈性的做法,甚至自稱「向外邦人,就作外邦人」(參林前九19~23),這是他能承擔「外邦使徒」這職分的原因。今天的都市是多元文化的大拼盤,因此社會文化如何採取「批判式處境化」(critical contextualization)將是城市宣教的重要課題。
安提阿教會──城市宣教的範例
在《新約》中,最值得我們效法的城市宣教榜樣可能是安提阿教會,因為安提阿城是多元文化的大都市。若將安提阿教會與耶路撒冷教會相比,由於後者是猶太人的首府,人口只有數萬,與現代都市不同;安提阿城人口多達數十萬,並且具備多元文化的特質,故符合現代都市的定義。安提阿教會是《聖經》中第一家類似現代都市型態的教會,而且有許多值得我們推動城市宣教時借鏡的地方:
一.安提阿教會是由一般信徒主動傳福音而建立,而不是由宣教士建立。因此,如何動員、運用以中產階級為主的廣大平信徒群體是推動城市宣教的關鍵問題。
二.安提阿教會茁壯成長是因為強而有力的事奉團隊,其中包括善於激勵同工的巴拿巴及有教導恩賜的保羅,他們合力打下安提阿教會的深厚屬靈根基。所以城市宣教的成敗及果子能否長存,都取決於真理的教導是否扎實和全面。
三.安提阿教會最突出的榜樣,無疑是他們以神的國度為念的胸懷。他們將最主要的兩位傳道──巴拿巴與保羅──差派出去宣教(參徒十三3),又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饑荒而捐贈鉅款(參徒十一29、30)。所以大城市的教會應以其較豐富的資源支持其他地區(特別是鄉村)教會的需要。
分類:城市宣教
本文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總第二七三期,二○○九年八月號,第三至四頁。世界華福中心版權所有,如欲轉載,可來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