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道教朋友分享福音
羅兆麟 香港學園傳道會同工,現於日本宣教 |
神道教的冷知識
於西元七一二年寫成的《古事記》是日本神道教最早及最重要的文獻。「序」的第一段寫道:「天混元既凝,氣象未效,無名無為,誰知其形。然乾坤初分,參神作造化之首。」意思是太初天地混沌,甚麼都沒有。三位創造萬物的神把光暗分開了。
《古事記》以古代中文寫成。日本人讀《古事記》比中國人讀《易經》更難。一般日本人只知道「天照大神」,卻不知道「神道」有造物主。其實按《古事記》的「神生記」記載,天地被造後,造化之首離開了,其後「高天原」(編案:神明居住的所在)發生大亂,第三級的被造之神明天照大神在亂中接管「高天原」,成為天空的掌權者,也成為日本神道教中最大的神明。以這冷知識說明創造和基督的身分十分有用。
《日本書紀》是神道教的第二大文獻,當中記載:「天皇信佛法尊神道。」這記載不但描繪了早代天皇的信仰,也成為日本「神佛習合」(編案:日本固有的神與佛教結合)的「基本法」。正因如此,日本的神道和佛法不能分割,甚至在二次世界大戰前,軍國政府推行的「復古神道」和「神佛分離」政策也分不開日本的神道和佛法,故此日本人的信仰大多是「神佛習合」的。
「神社神道」是當今最流行的神道,亦是平民和大自然、實用性豐盛的神道。一般日本人相信有八百萬位神明,包括山神、湖神、石神、樹木神、偉人成為的神和功能(如讀書、錢、成就等)的神。簡單來說,在日本人眼中,各樣事或物背後都有神。日本人重視大自然、成就和技能,當中以和諧最重要。
神道教雖然有《古事記》和《日本書紀》,但神道並不重視教義和信經。日本人到神社參拜,大多不知那神社的教義是甚麼(除非是著名的神社)。日本人重視的是對神明和大自然的尊重。此外,亦有不少日本人到神社和寺院淨化心靈,盼望能得醫治、得安慰、蒙祝福及成為更有品格的人。武士道、空手道、書道和茶道等都是神道和佛法的修行。除了技能以外,修行者亦著重品格的成長。日本神道滿足了當地實用性和靈性(品格)的需要。
日本神道文化與基督教的衝突和相容
日本人最難信服的是基督教的一神觀。德川家康將軍認為基督教「除神滅佛」是最邪惡的宗教,故在江戶時代(編案:十七至十九世紀中葉)對基督教全面禁教,不留一點情面。
此外,日本人重視和諧和尊重神明。但過去西教士大都與軍事入侵日本的人與事有關,如日本戰國時代、黑船事件〔編案:十九世紀末,美國(U.S.A.)漆上黑色的艦隊到日本,要求通商〕和二次大戰,加上基督教一向敵視日本文化(信仰和神明),以致日本人對基督徒存有戒心。最難叫日本人信服的是基督教連「自己人」(不同宗派的人)也容不下,難怪日本基督徒人口不到1%。
過去西教士傳教時都傾向以西方的「法庭用語」強調日本人有罪,但日本人感受的不是基督無私的愛,而是「無情」、「無理」的審判。此外,西教士常常強調個人得救,傳教時忽視日本人的家庭觀和群體性。當有年輕人信主,西教士通常把初信者「救」離家庭和未信的群體,在日本人眼中這是「不孝不義」的盜賊行為,故此父母一般都強烈反對兒女改信基督教。
筆者認為,要有效地與日本人分享基督,我們要留意上述數點。溝通的成果不在於我們的言語,乃在於聽者的理解。在日本基督教發展史中,過去西教士忽視了文化差異帶來的誤解,結果不但不能成功地分享福音,更為基督福音留下難解的死結。其實我們可以透過認識日本文化,以日本人能理解的方法把真理「清楚無誤」地說明。以下是筆者過去在日本宣教時摸索的分享方法。
如何向日本人分享福音?
日本人一般尊重神明,基督徒可開宗明義地分享基督。基督的出生、基督的教導、基督的愛、基督的死和復活永遠都叫人心醉。按筆者的經驗,大部份日本人都願意聽這些。他們認識基督時,自然會認定基督是神明,此時你的日本朋友已成為慕道者了。他們認識基督的死和復活後,會想到基督或許比八百萬位神明更特別,但筆者建議不用硬要慕道者認定「只有基督」,我們不妨到慕道者的家認識其家人。按筆者的經驗,慕道者的家人會當你是「自己人」般接待。基督徒可以在慕道者的家作見證,叫基督的名先在其家中得榮耀,但筆者不會急於叫其家人即時信主,若反應良好,我們可以邀請他們查考基督的事。我們在日本傳福音時,要注重關係和信任的建立。建立關係不但能更有效地分享福音,我們更能得到一位好朋友,在他們身上學到不少在當地學不到的人生道理。
筆者常以「潔淨」作話題引入有關「罪」的討論。筆者不用指控日本人有罪,只需問日本朋友:「你認為自己聖潔麼?」然後筆者會追問:「日本人通常怎樣成為聖潔呢?」他們常說:「不知道。」有些朋友更會反問筆者有何建議。筆者此時會以基督赦罪之恩分享個人見證。
若筆者認為與慕道者的信任關係成熟時,便會闖入「一神論」的難關。筆者會以《古事記》說明日本人的創造觀念,接著以《羅馬書》一至二章分享有關敬拜「造物主」和「被造之物」的不同,進而回到基督的出生(查看出生的預言)、死和復活,並說明《約翰福音》一章有關「道成肉身」的真理,最後筆者或會以《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比喻」結束,並鼓勵對方回到「天上的父」身邊。
除了上述方法外,筆者認為最重要是佈道者的態度。我們要謙卑地認識及尊重不同文化,並要以「建立聆聽者的理解」為己任,活出「彼此相愛」的《聖經》要求。當我們靠著禱告,帶著無偽的動機和真實的友誼向不同信仰人士分享福音,基督的光就能照在人前。最後,願主使用你為祂多作見證。
本文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總第二七八期,二○一○年六月號,第二十六至二十七頁。世界華福中心版權所有,如欲轉載,可來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