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宣教教牧:幫助教會成為使命性的教會

林祥源
美國聖地牙哥主恩堂主任牧師

  感謝神,過去三十年,我們看見華人教會一家接一家投入了宣教行列,或直接差派宣教士,或間接支持宣教機構,甚至每年派出短宣隊進行訪宣及短宣,這都是令人興奮的現象。可是若再看清楚,其實有很多教會仍在宣教門外,沒有實質參與。有些教會是點綴式、有限式的參與,好對會友及外人交代,自我安慰說:一家教會總不能一點宣教工作都不做,其實這都不是最理想的現象。筆者認為若要成為一家宣教的教會,首先要使這教會成為一家「使命性的教會」(missional church),所謂使命性的教會,就是整家教會的事奉理念與工作都以外展、佈道和宣教作動力與目標。外展、佈道和宣教好像一列火車的火車頭,後面的車廂就是教會不同類別的事工。宣教帶動所有事工,亦把所有事工帶上同一軌道及同一方向。教會今天的問題就是各項事工缺乏整合及方向,各自為政,各走各路,沒有共同價值與目標,這方面值得再三反省與深思。筆者認為,若要教會轉化成為「使命性的教會」,必須在以下三個層面作出核心性的變更:

使命性的心態(missional mindset)

  很多教會不肯或不敢全力、全情投入宣教,因為他們有以下三種心態:

  第一,「我們的教會太小了!我們作不了甚麼大事!」這思維不對,因為神看重我們的心,多於我們的力。筆者聽過一句話:「甚麼是大事?甚麼是小事?小事加上大愛心就是大事,大事只有小愛心就是小事。」筆者在香港的母會由瑞典(Sweden)的一位女宣教士創立,六十多年來,她所屬的瑞典教會以禱告及金錢支持她在中國大陸及香港的宣教工作,而這家座落在瑞典一個小鎮的教會多年來都維持只有四、五十名會友。這家小教會忠於神的使命,數十年不變,藉著一位他們所差派及支持的宣教士大大祝福了千里外的一群中國人,筆者亦是他們所結的果子。

  第二,「我們仍有很多內部問題!」這說法聽起來很有理由,連自己都顧不了,哪有能力顧別人?數十年的事奉生涯中,筆者觀察到一個現象,就是很多華人教會都能吸納不少知識分子、社會精英,他們都是能力卓越的人,教會若沒有把他們的精力及才幹放在拓展神國上,他們的正面力量就會向內轉移,變成龍爭虎鬥的負面力量,這些外顯或隱蔽的爭鬥往往成為教會人事問題的根源。因此筆者相信惟有把弟兄姊妹的精力與才幹放在擴展神國及宣教植堂的事業上,他們才能有機會發揮其屬靈特質,也會減少人事衝突的局面,他們亦會得到最大的滿足。

  第三,「我們自顧不暇!我們同工不夠!我們財力捉襟見肘!」在自己不夠時仍投放資源在「外面」的事工上,表面看來真是不合理,從人的角度來看也不合理,但這只是不合人的理,卻非常合神的理。基督曾說:「你們要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這一切都要加給你們了。」(參太六33)祂又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參徒二十35)紅十字會的捐血指引告訴我們,一名成年男子一年可以捐血五至六次。捐血之後,身體會繼續製造新血,整個人會變得更健康、更有活力。教會亦一樣,輸出越多,越得福氣,神會不斷加添我們行善的能力,使教會得著人力、財力的資源,為祂作更多、更大的事。

使命性的文化(missional culture)

  傳道的工作除了教導和牧養之外,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建造教會「使命性的文化」,所謂教會文化就是指教會的整體個性、核心價值、溝通互動、思維方式等。要使教會成為一家遵行大使命的教會,在整體個性上要幫助教會轉變成一家具「外向個性」的教會。華人文化及民族個性很大程度上趨於「修身」、「齊家」、「做好自己本分」等思維,這種天然背景及文化素質「不幸地」被教會吸納了,成為教會整體個性的一部份。華人基督徒變得被動、保守、內斂、安於現狀、缺乏創意、不敢嘗試、不想冒險,對於大使命中那個「去」的動詞完全不了解、不明白。這種整體個性與大使命所期盼的個性剛剛相反,因此,傳道除了在講臺上針對以上情況作教導外,自己亦要身體力行、主動進入社區,接近人群。比爾.海波斯牧師(Rev. Bill Hybel)每星期總有一天找機會與「外邦人」 接觸,了解及幫助他們。他雖然是一位知名度高、極忙碌的牧師,但他仍能走到鄰居的屋裡,建立友誼,向他們傳福音,現時他的鄰居是他所屬教會中一位熱心事奉的會友。

  其次,傳道亦要檢視教會事工的核心價值。所謂核心價值,說得顯淺一點,就是你看重及不看重甚麼。若你看重一件事,認為此事非常重要,就會投放更多資源及精力在此事上。同樣,一家教會若認為外展佈道及植堂宣教是首要的事,自然就會在預算上投放更多資源。我們很感恩地看到無論在香港、臺灣、北美,那些成長較快、人數較多的教會都是願意投放更多資源在宣教外展事工上的教會。當一名新會友進到這些教會時,會很易受這種核心價值所產生的氣氛影響,這種反映《聖經》價值的優質心態亦很自然地成為這些教會的文化常態。同時,他們亦看見教會雖然向外捐獻那麼多,但神的賜福更多、更大,教會沒有因此而缺乏,會友的屬靈生命亦因此得到很好的教育。

  第三,傳道應善用神賦予的溝通平臺來推廣及肯定教會中的一切外展宣教行動,例如短宣隊出發前的祝福禱告、短宣期間的代禱快訊、回來後的感恩匯報等,都值得大力推崇,表明這些行動與教會的核心價值相連,值得嘉許及肯定。我們的教會位於美國加州(California, U.S.A.),不少弟兄姊妹到中國大陸領養孤兒,其中更有一、兩個家庭本身已有兒女,仍參與此善舉。我們都很欣賞他們的善心行動,在主日崇拜中,筆者會邀請他們一家上臺介紹家庭新成員,為他們祝福禱告,然後全教會鼓掌歡呼。我們這樣作不但對領養家庭作出很大的鼓勵,最重要的是,要讓弟兄姊妹明白這是神喜悅的事,也是教會嘉許的事。

使命性的領袖 (missional leaders)

  要成為一家使命性的教會,不可或缺的是要有一群使命性的領袖。這些領袖可能有不同的恩賜、個性、處事辦法,但他們必須認同大使命,並且深深確認教會存在的目的是要藉著全然委身於大使命來榮耀基督。傳道不能越過教會領袖實現個人理想,這種做法常使傳道與教會領袖產生矛盾與張力,最後不歡而散。

  傳道要花時間與其他領袖建立關係,不要只在會議桌上討論及解決問題。我們的教會附近有一家麥當勞快餐店(McDonald’s),已變成筆者的第二辦公室,常在那裡辦公。筆者喜歡相約弟兄或長執於他們上班前在那裡共用早餐,有時下午與同工一起喝咖啡,除了討論事情或關懷牧養外,筆者很喜歡與他們分享神給我的異象、夢想及感動,每談到拓展神國度的事,筆者都異常興奮,侃侃而談,滔滔不絶。筆者常提到神國擴展中那些很大、很遠的事,還有很多連想都不敢想的事。雖然好像癡人說夢,但他們漸漸聽見筆者的心聲,知道筆者的想法,從而慢慢看見筆者所看見的事。以上種種互動與溝通都不是在會議室中決定的,而是在咖啡室裡產生。

  一家教會的大小常與教會領袖的心胸及視野大小成正比。心胸淺窄、視野狹小的領袖絕不可能產生大的教會。要使教會的帳幕增大,宣教的繩子增長,必須擴寬領袖的心胸,提升視野的高度。為要達到這屬靈情況,傳道要刻意開啓更多宣教視窗,引進各方面的宣教資訊,報導各地屬靈需要,真誠地為這些需要禱告祈求。我們要使推動短宣事工成爲每位長執的屬靈素質,他們要在這方面成爲弟兄姊妹的好榜樣。有怎樣的領袖,就有怎樣的教會,筆者再強調,要成為一家使命性的教會,不能沒有使命性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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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於《教牧分享》總第一七五期,二○一一年一月號,第十一至十三頁。世界華福中心版權所有,如欲轉載,可來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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