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萬華流浪、幫派、上癮的朋友──向流動的窮人分享信仰

吳得力
臺灣臺北市萬華區活水泉基督教會傳道

黑暗

  臺灣臺北市萬華區(俗稱艋舺)街道狹窄,大部份樓房外觀顏色暗沉,屬古舊市區。市政府努力興建新樓房,要給這老區添上新鮮亮麗的色彩。萬華區亦是交通樞紐,因此人潮不斷。

  街上隨處可見佛、道教信徒的敬虔,神明「生日」、「升天日」有上百人繞道遊行,平日香火鼎盛。許多日、韓觀光客(少數來自歐美國家)慕名前來觀賞龍山寺古蹟與華西街夜市,緊鄰龍山寺西園路是佛具專賣街。

  馬偕牧師(Rev. George Leslie Mackay)於一八七六年三月開始在艋舺租屋傳道。這樣算日子是為了提醒自己,神在這裡工作至少一百三十二年,因為《聖經》說,祂的熱心一定要完成使人認識祂的工作,所以我們要繼續認識祂、敬拜祂、跟上祂的腳步。

  舊貨市場吸引許多人逗留或購買,商店門口在白天用來展示貨品,晚上十點後就是露宿者睡覺的地方;醉漢躺在地上;賣身女子等待客人,不少人習慣到這裡飲酒、尋歡作樂,笑貧不笑娼。

  有樸實、敬虔、具有教育遠見的居民(例如孤兒院的小朋友與老師)送食物給遊蕩的朋友享用。正如當年馬偕牧師所言:「艋舺人,不論老少,天天操勞的都是錢!錢!大家只重物質,以迷信方式追尋錢財。」(註)問題至今仍在。

  我們作街頭探訪時覺得,他們可能完全不想聽耶穌基督的好消息。我很害怕,不知道要對他們說甚麼!因此我常常繞過賭博者,找流浪的朋友聊天。

  這兒無論客觀環境、屬靈景況都暗無天日。曾有幫派朋友告訴宣教士:「萬華區可說是臺灣的黑社會中心。」神在這裡設立活水泉教會(簡稱活水泉),歡迎露宿街頭、上癮、幫派、參與性交易的朋友(小姐、茶室老闆、男人)敬拜神,跟隨耶穌。佛具專賣街後面的一條巷子兩旁有七、八家茶室,在巷子深處好不容易找到活水泉。

耶穌

  不論是被神的靈感動的人作的善工,或者因為不認識神而糊塗,加上人的軟弱和不足而犯錯,都見證神主動把救恩賜給艋舺人,這是祂的榮耀。

  一. 一九九一至九二年

  海外基督使團(OMF)的英國(United Kingdom)宣教士柯詩婷(Christine L. Hartley,阿婷)與美國(U.S.A.)宣教士呂信娟(Deborah Yvonne Glick,阿娟)向臺灣基督徒打聽,在一九八九年起租住萬華區,再尋找自己的聚會場地,在探訪中看見現時租用的房子,位於巷子最深處的一樓,非常隱密,很適合不喜歡被路人用奇怪眼光參觀的朋友。

  我們怎樣吸引外面的朋友參加禮拜?

  (一)榻榻米地板:可坐、睡在地上;在上面下棋、玩牌,這是他們的習慣,睡覺時有不被騷擾的安全感。

  (二)泡茶桌與茶具:禮拜前有一小時的泡茶、吃點心時間,彼此交談,放鬆心情。

  (三)提供飲食:讓飢餓的人吃飽。

  (四)洗澡原則:同工不會主動要求他們洗澡。沒有乾淨衣服、鞋子,身體髒臭均無任歡迎。

  (五)抽菸原則:可在活水泉抽菸。禮拜時為尊重神,可在門外抽菸後再禮拜;廚房與倉庫不可抽菸。

  (六)酒醉原則:把酒瓶放在門外或交給同工保管(離開時還給喝酒者);歡迎酒醉朋友來聚會,但須同工陪伴,以免他醉酒傷人和自傷。

  (七)同工衣著儉樸:沒有乾淨衣服、鞋子仍可敬拜神。

  面對公認為最髒臭的人,阿婷、阿娟仍然笑臉歡迎,還幫他剪指甲。街上的朋友漸漸相信耶穌歡迎他們,她們持續向朋友表達神對人「堅韌的愛」。我遵行這些原則後,也這樣看待自己與朋友,「最重要是先認識耶穌。有了耶穌,才可能當持續、正面的人」,避免他們誤以為必須先改善自己才能來到耶穌面前!

  二. 一九九二至二○○五年

  日本宣教士郭寧惠(原名木下理惠子,稱阿惠)及荷蘭(The Netherlands)宣教士林迪真(Tera van Twillert,阿真,二○○五年開始服侍茶室小姐)加入。我在二○○○年開始服侍,孟慶昇弟兄於二○○四年加入活水泉。服侍方式如下:

  (一)街頭探訪:每週一次,約二至三小時,走在龍山寺週圍的公園、市場、街道。初次見面的朋友給他活水泉的名片:「歡迎你來活水泉(或耶穌的地方)泡茶、洗澡、吃飯、換衣服、用藥、打電話,不用花錢。」以耶穌的事互相鼓勵、勸勉,以禱告結束,希望他們認識耶穌;我們也到醫院探望朋友,陪伴他們專心治療。

  (二)陪伴:陪同朋友到醫院、就業服務中心、租屋。有時活水泉為他們付費,目的是在過程中一起讀經、禱告、認識耶穌。

  (三)詩歌敬拜、讀經:至今我們仍把經文與詩歌歌詞寫在投影片上,請識字的朋友讀出來,不是每人手捧《聖經》參加聚會。有人因閱讀而自卑,或者視力模糊,我們不要他們以為識字才可認識耶穌。今年七月起,我們找人錄製淺白的臺語有聲《聖經》,我稱之為「菜市場的臺語」,這比識字者自行閱讀的臺語更口語化,讓不識字的朋友也能聽懂神的話。

  (四)聖餐、洗禮聚會:公開舉行聖餐聚會反被未受洗禮的人誤以為「我們瞧不起他,不讓他吃餅、喝葡萄汁」,所以在聚會以外的時間招聚信徒舉行聖餐聚會。現在再次公開舉行聖餐,並清楚說明其意義,已沒有人誤解了。

  (五)萬華區牧者、同工禱告會:禱告會時間排入活水泉的工作中,必須每次參加;透過對其他基督教會的認識,我們好像看了「即時新聞」,知道神在萬華區作何事,好調整自己的腳步,快跑跟隨祂。

  有時他們在活水泉吵架、打架,我們會立刻將他們分開,然後說:「這是耶穌的地方,請你尊重耶穌。」而不是說:「給我面子,不要這樣。」主的名奇妙地使人安靜下來。我們學習用耶穌的榜樣,而不是用血氣治理活水泉。

  有一次,睡在公園的鄭老弟兄拿了一些錢交給同伴林弟兄,請他買藥抹皮膚,卻沒有買回來。他們就爭論、冷戰,無法解決此事,我們提議在聖餐聚會中通過聖靈提醒,個人認自己的罪,看看能否解決。他們在聖餐後確有互相道歉,大概是我們一直強調《聖經》說的「省察自己、認自己的罪」、「要恐懼神的審判」。這是我首次看見聖靈在聖餐中引導人進入真理。

  三. 二○○五年至今

  二○○五年起,我和慶昇(去年結束事奉)負責活水泉事工;前年何家強弟兄加入服侍(今年結束)。在人事變動中,神漸漸更新我對活水泉事奉的認識,這來自《新約》對耶穌生活的記載。

  令人討厭的人、或者自慚形穢的人,都喜歡來找耶穌!這些記載讓我再三揣摩,接受主耶穌來變化我的心靈;歡迎在萬華的流浪的、上癮的、幫派、「自己討厭自己,或者被別人討厭的人都能夠被基督徒歡迎,來找耶穌」;耶穌如何想?!我們要效法祂。(寫於今年三月的活水泉禱告信)

  這的確是從神領受的感動,也是《聖經》的信息,但照著這信息做,也曾出現「很想把他們一腳踢出活水泉」的生氣,這些人一直在聚會中喝酒、吵架、引誘人出賣身分證和存款帳戶。

  逢週二、五有泡茶、飲食、洗澡的聚會;週三晚上是信徒讀經聚會,一起煮飯、讀經、禱告;週日下午只有主日禮拜。一九九一年至今已有十七位信徒受洗。

  最奇妙的是,物質生活並未改善之前,一位弟兄被耶穌感動,信主後發現耶穌改變他的暴烈脾氣!他哭著見證說:「跟了耶穌,絕不再回到幫派裡面。」現在他為了尋找穩定收入的工作而努力,卻因為五十多歲,加上聽力不好而被許多雇主嫌棄,他說:「不想為找工作禱告,沒用的。」另一位弟兄慨嘆老是有氣無力,根本不想工作,我們陪他到就業服務中心,找到薪金二萬五千臺幣的洗碗工作,但首天上班因為遲到而被趕走,一個月過去了,他還在想自己是否犯太歲(得罪某位神明),所以諸事不順。

盼望

  向他們傳耶穌基督的福音,與他們一起活在耶穌基督的肢體(眾教會)裡,學習跟隨耶穌,逐步離開黑暗的生活習慣,並且訓練他們服侍別人,都是我們的主要目標。神等候我們(不是我們等祂)把自己的身體獻上,就可承受祂應許從上而來聖靈的能力。神等我們渴慕活出祂的性情,讓我們親眼看見祂打破黑暗勢力,讓聽見、相信福音的萬華區居民一同高興地說:「讚美主,我已經蒙拯救。」

註:

  這是一八七五年馬偕牧師寫在日記內的話。摘錄自馬偕著、林宛生譯:《福爾摩沙紀事:馬偕台灣回憶錄》(From Far Formosa: the island, it's people and missions)(臺北:前衛出版社,二○○七年五月初版),第一五三頁。

 

分類:服侍社區福音預工城市宣教宣教策略堂會與宣教

本文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總第二六八期,二○○八年十月號,第二十四至二十六頁。世界華福中心版權所有,如欲轉載,可來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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